一年一度的“双11”来了,大家在尽情买买买的同时,也要睁大双眼,谨防掉入购物陷阱。倘若在收到包裹后,发现货不对板、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昨日,广州互联网法院通报多件网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法官为你支招如何避免纠纷和有效维权。
典型案例
高高兴兴网购童鞋 收货却是“三无”产品
今年6月20日,网友小林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母婴店买了一双童鞋。到货签收后,小林发现:童鞋及其包装上均未标识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信息。小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案涉买卖合同,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某母婴店退还货款,但驳回小林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三无产品”影响知情权 消费者可要求退还货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有关要求。具体到本案,某母婴店未在案涉商品及其包装上作任何标识,违反了前述规定,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商家存在欺诈或故意销售缺陷产品致使消费者人身健康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主张经济损失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结合本案,因小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母婴店存在上述情形,故法院对该主张未予支持。
“进口”水果非直采 商家被判赔偿三倍
2018年12月22日,网友小胡在某电商平台的“水果自营专区”购买了一盒“智利产车厘子”。小胡签收后,发现箱内存在大量坏果。小胡认为,该箱车厘子并非如某电商平台在销售页面所承诺的“海外原产地直采”。因协商未果,小胡诉至法院,要求某电商平台退还货款298元,并赔付三倍价款894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某电商平台退回货款并支付价款三倍赔偿。
法官说法:
销售页面作虚假陈述 构成欺诈判三倍赔偿
经办法官表示,某电商平台未能向小胡提供符合约定的商品,小胡有权主张退还货款。
同时,该电商平台在销售页面注明了“原产地智利车厘子,源头直采,保障正宗”。从一般消费者的理解看,“源头直采”的含义应当是“从商品的原产地直接采购”。但案涉商品实际是由深圳某贸易公司进口,由广东某农业投资公司供应,并非由平台从智利直接采购。平台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与上述两家公司的关系或其采用了何种手段保证案涉商品的真实品质。因此,该平台在案涉商品的销售页面就该问题向消费者作了虚假陈述,存在欺诈行为,应向小胡支付三倍赔偿。
熬夜抢购纸尿裤 被平台“放鸽子”
2018年7月7日晚,某电商平台挂出优惠信息显示,一款纸尿裤原价为189元一箱,从7月10日0时开抢,前5分钟单箱只要39.9元,每人限购5箱。郑某看到后,立即将5件商品加入了购物车。该电商平台于7月9日9时44分突然更改优惠页面,删除了“前5分钟单箱39.9元”字样,并变更抢购开始时间至7月10日10时。郑某及其亲属等到10日10时才开始购买,发现并无优惠。郑某起诉要求电商平台赔偿1元,并赔礼道歉。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电商平台赔偿1元,但无需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撤下网络促销信息 商家违反诚信原则
经办法官指出,被告的网络促销信息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其撤销行为有违诚信原则。但鉴于原告此次网购中尚不构成信赖利益之外的损失,也无证据证明被告侵害其人格尊严,故被告无需赔礼道歉。网络环境下,电商经营者拥有信息资源的优势,要适当加重其所负注意义务,不得进行虚假促销活动,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促销信息,但在判断其是否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时,应考虑对其人格利益的必要尊重,避免责任过重。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旅游企业推出预售活动,一方面是为了缓解近期紧张的现金流,有效回笼部分资金,另一方面也是为旅游行业复苏而“暖场”,但预售的是未来的旅游产品,对消费者来说会存在哪些风险呢?旅游企业如果不控制好预售规模是否会导致“透支”未来利润?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薇薇(除署名外)
“双11”才过不久,“双12”又将到来,很多电商平台和品牌把重点放在吸引粉丝“流量”上。从明星发布预售链接,到推出明星定制礼盒、联名款产品,再到购物赠送签名海报、线下见面机会等,“粉丝经济”比往年更为抢眼,引发人们关注和思考。
“这两天好几家店铺的客服各种发短信、打电话、留言催我给好评,难道消费者连选择给不给好评的权利都没有了?最怕这样不停被push(推送)。”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抱怨,称近期遭到了卖家花式催好评。
“双11”期间,电商平台及网店卖家各出奇招,“预售商品”“盖楼”“购物津贴”……各种专属名词令消费者眼花缭乱。那么,“双11”消费的常见陷阱有哪些?如果不慎入“坑”,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
第十一个“双11”刚落下帷幕。昨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双11”期间销售数据,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今年11月1日到11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超8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26.7%。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再创新高。
电商平台通过各种眼花缭乱的优惠营销刺激网民的网购热情,激情消费或提升了下单数据,但也造成了部分购物者的过度消费。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67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
数字不是“双11”的全部。天猫及淘宝总裁蒋凡表示,这是一次体现新消费力量的“双11”,新的消费人群、消费供给以及消费场景大量涌现。
65英寸电视8秒销售破1万台;华为Watch GT2 智能手表45秒销售1万只;扫地机器人1分钟内卖出1万多台……11日零时开始,“双11”购物促销进入高潮,京东商城主要商品销售一路上涨,一连串去年刚刚创下的销售纪录被再次打破。
“双11”不只是电商的狂欢,线下也同样精彩。“双11”前的双休日,北京各大商圈人头攒动,无论是商超还是百货、购物中心都推出大力度优惠和线下体验,吸引市民线下购物。
双11未至,电子烟遭遇多个电商平台的下架,近期,多个政府部门发布了与电子烟有关的敦促、禁令和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