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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消费”未至 “恢复性消费”已来

2020-05-25 09:52: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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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的一些聚集性、流动性、接触性和一些非必需的消费都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新型消费还在扩容并发挥作用,网上消费、电子商务等,保障了14亿人民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助力了企业的复工复产。”

  在疫情期间,居民的消费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因此,有不少声音指出,在疫情形势好转之后可能会出现“报复性消费”。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3月份收窄8.3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2%。从这一数据来看,似乎远未达到“报复性消费”的预期。另据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住户存款增加6.47万亿元。由此看来,“报复性的存钱”似乎提前而至。

  预想中的“报复性消费”为何没有出现?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报复性消费”没有出现,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第一,当前我国生产、生活并未完全恢复,部分行业仍在受限当中,尤其是第三产业。第二,由于国际疫情形势仍旧严峻,使得国内复工复产脚步也有所放缓。“长时间停摆使得居民就业、收入预期不稳,进而抑制了消费增长。”

  而对于近期谈论较多的“报复性消费”和“报复性存钱”,苏剑则表示,无论是“报复性消费”还是“报复性存钱”,都要看后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与效果。从目前形势来看,就业形势仍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后期调控得当,经济增长与就业平稳可控,“报复性消费”也是有可能的。相反,如果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就业预期长时间不稳,理性预期的公众决策可能会导致“报复性存钱”出现。

  “是不是‘报复性消费’?这个评价不一定准确,恢复性消费是肯定的。”宁吉喆在会上表示,随着经济持续恢复和复工复产的推进,我国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的大趋势没有改变,相信5月份的消费数据还会更好一些。

  而对于如何进一步促进消费回暖,苏剑表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稳就业、稳收入”是根本,只有工作和收入稳定,老百姓才敢买东西,而这也是促进进一步消费的基础。其次,要稳步保质保量推进疫情的收尾工作。只有疫情真正结束了,居民生产、生活才能恢复正常,各种限制措施才会完全消失,产业结构才能平衡匹配,消费环境才会得以恢复。最后,在有条件情况下,可以适当发放消费券、加大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

文章关键词:报复性消费,恢复性消费,疫情 责编: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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