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的杭椒、冰鲜黄花鱼两批次食品不合格。
公告显示,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两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购进日期为2020年2月8日的杭椒被检出氧乐果超标,检出值为0.06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2日的冰鲜黄花鱼被检出氧氟沙星超标,检出值为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悉,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氧乐果超标可能是由于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及种植中使用乐果农药的降解产物导致。而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已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天眼查显示,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归属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后者旗下拥有65家子公司,包括4家山姆会员商店及61家沃尔玛商超。
中国网记者梳理发现,沃尔玛近期已多次因销售问题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4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披露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分店销售的1批次活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4月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披露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秀峰路分店销售的购进于1月6日的濑尿虾(活)初检复检均显示镉(以Cd计)不合格;4月8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通告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昭通环城东路分店销售的鸡肉检出恩诺沙星超标;4月1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通告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萍乡绿茵广场分店销售的墨鱼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回应称,公司一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在得知相关信息后,我们立即行动,并根据政府指引跟进了后续事宜。”(见习记者贾玉静 记者陈琼)
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4月24日发布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沃尔玛销售的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重金属污染问题1批次,农兽药残留问题2批次。
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一分店所售鸡肉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