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重庆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辖区居民胡先生在装修新房,眼看装修马上就要结束了,10月4日,他突然接到装修老板李先生打来的电话,称有人要去破坏他的新房。胡先生立即赶到新房打开一看,眼前的一幕让他大吃一惊!新房被砸得惨不忍睹。报警后,民警对砸新房的装修工人依法行政拘留。
业主报警:
还未入住的新房被砸得惨不忍睹
10月4日,覃家岗派出所接到辖区胡先生报警,称有人将他快装修好的新房弄得千疮百孔,吊顶、灯具、墙壁都被损坏。
接警后,民警赶到胡先生所在小区,看到现场一片狼籍,防盗门被撬坏了,玄关和客厅的顶棚被捅了几个大洞,洗手间的电线被扯了下来,电源箱被砸坏,卧室的墙壁也被捅了十几个密密麻麻的窟窿。
“我早上接到装修包工头李老板打来的电话,他让我赶紧看看房子是不是有损坏!我接到电话后就赶来了,就看到了现在这个样子!”胡先生告诉民警,看到新房被砸他特别糟心,关于装修费用都是按照工期进程全部结清,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装修工人会来砸他的新房。
民警调查:
装修工人与包工头产生经济纠纷
民警立即联系李老板,在李老板的讲述中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装修期间,李老板请了装修工人冯某,可装修完之后两人因为费用问题产生了分歧,当天冯某给李老板打电话声称要将自己装修的那部分损坏。李老板说,他立即给胡先生打了电话,可还是晚了。
付出代价:
故意损坏私人财物被行政拘留10日
民警又立即联系冯某,在民警的劝说和强大心理攻势下,冯某当日下午主动到覃家岗派出所投案。
据冯某交代,他和李老板两人合伙做装修工程,但没有相关的合作协议,等到工程结束后,他和李老板还有一笔尾款没结清,对于这笔尾款两人都有争议,为此在电话中吵了一架。
冯某想着剩下的钱就算打水漂也不能便宜了李老板,一气之下从车里找出根撬棍,直奔胡先生的房子将吊顶和电线砸坏。
“你有没有想过,你砸的东西并不是李老板的?”面对民警的讯问,冯某竟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他破坏的只是自己施工的部分,并没有砸掉业主买的电器,所以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民警告诉冯某,他已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冯某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元旦刚过,时某便匆匆赶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寻求帮助。他说由于周某欠自己的钱一直未还,对方答应以房抵债,在双方准备将房过户时,所涉房屋却因为周某与王某之间的其他纠纷而被法院财产保全。想到自己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境地,时某焦急万分。